2017年01月23日 来源: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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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闪婚两天 洋老公就跑

  又折腾3年后,融水妹子终于摆脱跨国婚姻束缚

  融水讯(通讯员 韦朗华 记者 何书俊)融水苗族自治县的小芬与外籍丈夫闪婚,结果,洋老公与其短暂相处后便回国,没了音信。无奈,小芬起诉离婚。但涉外婚姻程序复杂,起诉3年后,她才摆脱这段婚姻的束缚。

  小芬从学校毕业后就在桂林市的阳朔西街工作,这里有不少过来旅游的外国人。小芬在工作时与外国人接触颇多,很向往国外生活。2011年7月,小芬在网上与芬兰男子霍克相识。双方虽然是通过翻译工具交流,但也擦出了爱情的火花。一段时间后,霍克便飞到中国与小芬见面,双方相处不到20天,在未经过充分了解、没有建立良好婚姻基础的情况下,就登记结婚。

  婚后两天,霍克便借故离开,从此杳无音信。双方长期分居生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小芬移居国外生活的愿望也就此落空。2013年,她无奈之下,通过融水法院向对方提起离婚的诉求。

  然而,跨国婚姻的离婚程序十分复杂。由于对方失联,不能到国内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小芬只能委托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将相关法律文书翻译成对方所在国的文字,然后由法院通过外交途径进行文书送达。

  5个月后,文书送到芬兰,但由于霍克不知所终,法律文书因无人签收无法送达,只能原路退回。不得已,小芬只能通过交纳公告费的形式,在全球发行的报纸上登报公告送达起诉书,公告期限为4个月。待公告期过后,融水法院终于开庭,通过缺席审理并作出准予小芬与霍克离婚的判决。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还得将判决书邮寄往芬兰,待其前夫签收后判决方能生效;如邮寄不能送达或对方拒绝签收,小芬还得继续交纳公告费,在全球发行的报纸上登报将判决书公告送达。

  日前,小芬终于从法官手中拿到离婚判决生效证明。然而,3年的诉讼之路让她在这场无意义的跨国婚姻中倍感疲惫。

  法官提醒,跨国恋情乃至跨国婚姻充满了文化、风俗、认知以及习惯等差异,容易产生分歧。一旦涉及离婚,异国婚姻将面临更为复杂的法律程序。女性在选择外籍丈夫时,应充分了解两国间的法律、文化差异,增进观念磨合,慎重对待婚姻,更不应把婚姻当作出国跳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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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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