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3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锦航中国”黄锦鹏

  涉嫌“非吸”被立案侦查

  警方通知与其有集资关系人本月底前去登记

  柳州讯(记者王缉宁)近日,柳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以下简称经侦支队)在该市市委机关报发布《关于依法登记与锦航中国、黄锦鹏发生集资关系的通知》,请与“锦航中国”、黄锦鹏发生集资关系的当事人,前往公安机关登记。10月8日记者从经侦支队了解到,目前已有400多人前往登记。

  据了解,今年5月14日,柳州市经侦支队依法对黄锦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根据侦查工作需要,警方发出通知,请与广西锦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柳州市祥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售后即租形式购买了柳州市航岭路7号金岭商埠地下室、柳州市柳石路171号宝莲新都1、2、3栋等地商铺的单位或个人,在10月3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买卖和租赁合同、收款收据、相关银行流水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前往柳州市经侦支队三大队登记。

  联系电话:0772-3892082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芝洲莫鱼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