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8月09日 来源: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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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8月5日电 (记者 杨陈)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5日晚间通报,中共贵港市委原常委、贵港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黄志光,中共桂平市委原书记杨评防,广西区公安厅原副巡视员韦宁贤,三人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其中,黄志光与杨评防的公职被开除,韦宁贤的退休待遇被取消。

  据悉,黄志光、杨评防、韦宁贤三人此前均为副厅级官员。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曾于2016年2月和4月分别通报三人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查明,黄志光、杨评防、韦宁贤三人均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特别是在中共十八大之后,三人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嫌犯罪。

  此外,调查显示,黄志光、韦宁贤还违反廉洁纪律,与他人合伙经商办企业。

  特别是韦宁贤,不仅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同意预付工程款及出借公款;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诬告陷害他人,涉嫌诬告陷害他人罪。

  通报称,黄志光、杨评防、韦宁贤三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三人开除党籍处分,对黄志光、杨评防开除公职,取消韦宁贤退休待遇。

  另外,黄志光、韦宁贤的违纪所得被收缴。三人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目前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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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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