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8月06日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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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讯 (记者/蒋予昕 实习生/农冠斌)近日,自治区公安厅、交通厅联合制定出台《关于推动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驾驶培训机构全面启动计时培训、计时收费模式,积极推行先培训后付费模式。

  《意见》明确指出,驾驶培训机构可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培训时段等,自主确定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和学员公开。2016年年底,全区实行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模式的驾驶培训机构要达到50%以上,2018年年底要达到100%。

  根据《意见》要求,南宁、柳州、桂林等城市将率先启用网上自主报考功能;其他地区要在2016年年底前完成约考平台建设,逐步推行驾驶人考试自主报考。同时,南宁市作为驾驶人自学直考试点地区,将率先开展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道路运输管理和公安交管部门将建立相关自学直考信息交换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及时查处违规行为。

  《意见》还改进了老龄驾驶人体检规定,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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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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