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16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周东东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北海讯  5月15日下午从北海市公安局获悉:经过北海警方缜密侦查,发生在北海海域的非法捕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鲸鲨一案得以侦破。包括涉事“粤廉渔12888号”渔船船主陈某妃、指挥捕捞的船长邱某泉,以及非法收购鲸鲨的廖某、黄某,均已被刑事拘留。

  5月5日,微博名为“涠洲114油田”的博主图文发布涠洲岛海域发现一头鲸鲨觅食嬉戏消息,引发网民讨论,大家呼吁保护好这条可爱的海中精灵。然而,短短两日便传来鲸鲨已被捕杀的消息,激起网民愤怒。5月8日,北海市委书记王可责成公安、渔监部门迅速查明情况,向社会公布事实真相。

  事件发生后,该市警方迅速联合渔监部门展开调查工作。5月12日18时许,北海市海城分局城北刑侦大队获悉“粤廉渔12888号”渔船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日,得知该船于涠洲海域正以每小时8海里速度向广东方向航行时,城北刑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赶赴广东廉江市,在各个有可能停泊的码头进行布控。5月14日11时许,当地警方联系该船船长,该船却拒绝靠岸停泊。办案民警立即租用快艇,在廉江市龙头沙海域靠近该船,强行登船抓捕该船的7名嫌疑人。经过详细身份核实和突审,7名嫌疑人对打捞鲸鲨一事供认不讳。

  据船长邱某泉交代,5月5日13时左右,他出海打渔回北海途经北部湾443海区(东经108度20分,北纬19度46分)看到船的前方有一张没有人要的流刺网,便下令用网机将其吊起,发现网里有一条约1米多长、背部有花点、重数百公斤的大鱼,身上有网痕。邱某泉称大鱼上船后,已死并发臭,并不知道其为国家保护动物。5月7日早上抵达北海港时,该船将流刺网以2200元卖给了岸上收网人员,而大鱼则由船主陈某妃处置。

  据参与非法收购鲸鲨的廖某交代,他于5月7日上午在北海港码头以每公斤两元的价格从陈某妃处收购了一条370公斤重的疑似鲸鲨,以每公斤5元的价格转卖给黄某,买主黄某将鱼购回后,把鱼肉制成鱼肥在市场销售。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加州路人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