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31日 来源: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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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公租房准入条件有哪些变化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资料备受市民关注的《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以下简称“新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自2月22日起,南宁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新政策规定启动了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工作。这对于不少“无房户”来说是一项实实在在的“福利”,但是仍有不少人对于申请公租房的流程和“门槛”条件还不太了解。为便于市民了解新政策规定,昨日,南宁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就新政策进行了解答。

  申请期限

  今年12月31日前均可申请,低收入家庭不受限制

  解读:2016年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及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保障的受理期为2016年2月22日至12月31日。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保障不受上述受理期限限制,工作日均可申请。据初步统计,全市共有9000多套公租房供保障户选择。

  需要申请公租房的,本市户籍申请人可向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应向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申请条件

  收入、住房、社保年限等标准放宽

  解读:(1)收入标准放宽。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保障,按旧政策规定,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须低于或者等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新政策则调整为低于或者等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以内。按照2015年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075元计算,1.5倍为40613元。

  (2)住房困难标准放宽。申请公租房保障旧政策要求申请家庭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新政策调整为要求申请家庭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3)缴纳社保年限缩短。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申请公租房保障的,旧政策要求主申请人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新政策调整为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保障的,旧政策要求主申请人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保2年以上,新政策调整为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保满1年。

  (4)申请审核时限缩短。公租房保障申请审核程序实行“三审两公示”,新政策申请审核时限只需要4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比旧政策申请审核需要5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缩短了10个工作日;新政策申请审核公示需要10日(初审公示5日,审核公示5日),比旧政策申请审核公示需要25日(初审公示15日,审核公示10日)缩短了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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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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