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遛狗时应牵着绳子
今天是世界狂犬病日,如何预防狂犬病,再度引发人们的关注。
在我们居住的小区里,养宠物狗的人不少。说到狂犬病,很多人都觉得“自己家养的狗,不会有事”。被狗咬伤到底有没有事如果被咬伤不及时处置导致狂犬病会有什么严重后果南宁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梁正铁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两三叮嘱:虽然南宁市狂犬病发病数已经从10年前两位数降到如今个位数,但一定要做好预防!因为,一旦发病,100%死亡。
变化
病例从两位数降到个位数
9月23日上午,南宁市卫计委举办全市狂犬病防控技术培训班。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市疾控中心、各级疾控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业务人员约150人参训,覆盖面广,针对性强。
25日上午,梁正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这几年来,南宁采取了一些措施,特别是养犬条例的颁布,从养犬到免疫都规范管理。同时,每年都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加上各医疗部门处置规范,狂犬病病情逐年下降,发病数从过去的两位数降到了个位数。2005年共发生70多例,到2015年已经降到只有几例。
目前发现的狂犬病例,主要是发病人员抱着侥幸心理,被狗抓伤、咬伤后以为没有问题,不及时清理伤口,也不去医院处理。而80%以上的发病人员在农村地区,因为农村家庭养犬比较多,加上农民防范意识淡薄,有的觉得是“自己家养的狗,不会有事”,这是一种侥幸心理。
梁正铁表示,现在,被狗咬伤、抓伤后,伤口处置和打疫苗新农合都可报销一部分费用。疫苗本身不贵,但如果被咬伤到三度的除了接种疫苗,要加打免疫球蛋白,这是一种抗体,能马上起作用,阻止病毒扩散。由于打疫苗和免疫球蛋白加起来上千元,一些经济条件较差的农民不愿意打,最后导致狂犬病发病。
防控
加强犬只管理规范病例处置
据了解,2006年10月,卫生部印发了《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试行)》,对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梁正铁说,目前都是按最新的《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版)》处置。
按照接触方式和暴露程度,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接触或者喂养动物,或者完好的皮肤被舔为I级;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者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为Ⅱ级;单处或者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者抓伤,或者破损皮肤被舔,或者开放性伤口、黏膜被污染为Ⅲ级。
达到三度暴露,除了打疫苗,必须接种免疫球蛋白。医护人员必须充分告知被咬伤者危险性以及风险,动员其一定要接种,但不能强制,毕竟其费比较高。
狂犬病能不能彻底消除梁正铁认为,如果公安、兽医部门对犬只加强管理、免疫工作。一旦发生疫情,发现这个村有狂犬病例,周边方圆五公里范围的犬只都要灭掉。加上医护人员规范处置被咬伤者的伤口,基本能消除狂犬病。
“台湾地区就做得很好,目前已经消除了狂犬病。”梁正铁表示,预防狂犬病,管理好犬只最关键。目前广西各地新农合可报销的比例不一样,建议提高报销比例,让更多被咬伤农民愿意接种疫苗。
新规
《狂犬病监测方案》已修订
梁正铁告诉记者,国家去年修订了《狂犬病监测方案》,并征求过公众意见,但目前还没有正式公布。
该方案有几个新亮点值得关注。例如,对所有病例,只要暴露(发病)过一次的,疾控部门都要调查。医疗部门在处置时要做详细登记,包括伤口暴露的情况如何、怎么处理、用了什么疫苗等,方便监测,并输入信息库,数据共享。同时,指定部门门诊监测点,要求对狂犬病发病的病例进行采样,通过唾液等检测病毒有没有变异,是哪个病毒引起发病,对生产疫苗有指导作用。此外,一只狗咬两人或是一犬伤多人,属于高度危险的犬只,要监测其去向并灭掉,对犬只的处置、被咬人的处置等都要监测。
据梁正铁介绍,目前对狂犬病只能预防。如果被狗咬伤后不处理伤口、不打疫苗,狂犬病潜伏期一般是两到三个月,在南宁市调查发现目前潜伏期最长是六年。而狂犬病发病后一周内肯定会死亡,100%没有药物治疗。发病超过一周内不死亡的,基本就不是狂犬病。
因此,梁正铁两三强调,一定要做好狂犬病预防,一旦被狗咬伤要及时打疫苗、免疫球蛋白,不要抱任何的侥幸心理。
■特别提醒
被猫狗抓咬伤别不当回事
梁正铁介绍说,即使是看起来健康的猫狗,都有可能携带狂犬病毒。按规定,这些动物每年都要到兽医部门打两次疫苗。养有猫狗的市民,都应该先预防性接种疫苗。这样做的好处就是,一旦被咬伤,只需打狂犬疫苗,不用打费用很高的免疫球蛋白,可以省下不少钱。
“但是,就算犬只打了疫苗,被咬后还是要去处置、打狂犬疫苗。因为犬只的疫苗不能100%保证安全,而狂犬病发病后100%会死亡。”梁正铁强调说。
一旦被狗猫等宠物抓伤、咬伤,如果是一般的伤口,市民可以在第一时间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冲洗伤口至少15分钟,之后立即到就近的门诊接种狂犬疫苗,接种的时间越早越好。如果是一处或多处皮肤出血性咬伤、抓伤,或者破损的皮肤被舔,或黏膜被动物液体污染,除了注射狂犬疫苗,还应该注射免疫球蛋白。
目前,南宁市共有140多个可接种疫苗、处置犬伤的门诊,以及区、市(县)级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和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个别医院。
要特别提醒的是,市民一定要看清去打疫苗的地方有无卫生系统颁发的《预防接种门诊资格证》。
■相关链接
每年的9月28日是世界狂犬病日(WorldRabiesDay),是在国际狂犬病控制联盟(AllianceforRabiesControl,ARC)的倡议下,世界卫生组织(WHO)、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C)及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共同发起的,于2007年正式设立。
2012年开始,世界狂犬病日不变的口号是:共同努力,使狂犬病成为历史(Workingtogethertomakerabieshistory)。
带犬进公共场所最高罚1000元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潘国武 实习生 樊虹)读者刘先生说,他晚上散步时经常看见有人放养犬只,应该给予严管重罚。南宁市犬只留检所相关人员昨日表示,携犬外出必须有犬绳、犬链牵引并为犬只戴嘴套。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还应当立即将伤者送医救治,并先行支付医疗费用。
据刘先生介绍,在南宁建政路、葛村路和长湖路等一带,晚上经常见有人放养犬只,“有一次散步到建政葛村路口休息时,我小孩的手指被一只狗抓伤,主人一喊狗就跟着跑了”。
对此,南宁市犬只留检所所长曾国平介绍说,个人携带犬只出户必须随身携带养犬登记证和免疫证明,为犬只佩戴犬只标识,由具有行为能力的人牵引,注意避让老人、小孩、孕妇和残疾人;携犬乘坐出租车须经驾驶员同意;携犬进出电梯和坐出租车,应给犬只戴嘴套等;在禁止养犬区和一些规定的公共场所如会展场所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志的场所不得携犬进入,违者由公安机关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不得组织‘斗犬’活动,不得伤害、虐待犬只,不得驱使犬只恐吓他人。”曾国平说,根据新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同时,对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的将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别
提醒
目前南宁市区有哪些地方可以遛狗
1.兴宁区:市内河管理处朝阳溪十三中值班点旁三角地;
2.江南区:邕州老街堤路园一带;
3.青秀区:“七一总渠”休闲广场东葛园湖路口至东葛葛村路口段、竹排冲边休闲小花园、新民立交桥西侧小花园、邕江大桥北侧冬泳亭周边及21世纪大厦后小花园;
4.西乡塘区:江北大道辖区沿线、南宁市动物园大门广场及广场两侧;
5.邕宁区:华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背后的银锋路段、蒲庙镇那元社区侧钻岭;
6.良庆区:大沙田建设团结路口至阳光新城延长线、银沙大道水塘江至新加坡城沿江一带;
7.高新区:心圩江公园周边;
8.江南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凯社区江南污水处理厂南面河堤路段;
9.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里建大道沿线非机动车道等。(叶祯 段柳健 王静 潘国武 樊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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