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6月25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姚琳 戚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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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了解到,为加快职称信息化建设,方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从今年5月1日起,广西人事考试院不再制作发放职称外语成绩合格通知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自2015年起,参加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申报人员无须提供职称外语成绩合格通知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参加各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将通过广西人事考试院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核查系统进行核查。据介绍,该系统依托广西人事考试院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数据库建设,通过该系统生成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核查代码及核查结果,与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成绩通知单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广西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的有效证明材料。

  若在广西参加全国职称外语或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在外省使用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使用职称外语成绩合格通知单或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作为证明材料的,证书申请办理人需要可提出书面申请,本人所在单位就申请事项是否属实出具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证书申请人再到所在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提交上述材料,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联系电话进行办理。所在考区人事考试机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核验汇总后,每季度报送一次,由广西人事考试院集中办理,并将证书制作完成后返回各考区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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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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