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9月10日 来源:凤凰网 作者:吴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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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反腐日渐深入,一些贪腐官员相继落马。与这些官员贪污、收受贿赂等一起浮出水面的,还有“通奸”“不正当男女关系”等此前并不十分常见的词汇。

 

  京华时报记者盘点中纪委网站从2012年底至今年9月5日的630多条案件通报信息发现,在此期间,全国已有241名不同级别落马官员被移送司法机关或司法机关已介入,其中48人被官方认定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占比近两成,均为男性。在这48人中,19人为副省部级以上高官。数据显示,级别越高的官员,一旦腐败后越容易“道德败坏”。部分官员贪腐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为了包养情妇或维持与情妇间的关系,一些贪官甚至与情妇共同受贿。(京华时报)

 

  “通奸”一词自古有之,是指已婚人士自愿与配偶以外的异性发生性行为的行为。“不正当男女关系”,不过是“通奸”一词的现代解释。虽然通奸在现代并不是什么罪行,只是道德上的问题,但在古时,通奸却是大罪,《尚书》就有“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之句,意思是那女之间发生不正当的关系,要对其处以宫刑,宫刑可是十分残酷和痛苦的刑罚。可见,在古时,男女间发生不正当关系,不管是法律或道德都不允许。社会发展到今天,通奸不再是犯罪,但却还是道德上的大问题,假如配偶之间发现了对方有与他人通奸行为,这可是奇耻大辱,很多离婚案件就是因为通奸而发生的。由于通奸是配偶一方与婚外其他男女发生性关系,对配偶的另一方造成了人格和精神上的损害,所以,配偶的另一方容易采取过激措施对通奸者施以人身伤害,这对于社会的稳定会造成一定影响。

 

  那么,为什么在落马官员中有两成人员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呢应该说这与权力不无关系。对于普通人来说,婚外情的出现大多是性观念的问题。而官员则不同,因为他们有利用权力进行寻租的便利,而有的女性为了金钱和地位也在寻求权力的庇护,这种庇护便是以献出自己的身体而交换的,因此,说权力是春药一点没错。当然,通奸对于普通人来说并不是犯罪,但对于官员却违反了有关的组织纪律,在组织内是要受到处罚的。即使是在国外,婚外情对于官员或政治家都会影响到其前途。在中国那就更不用说了,很多腐败案件都是从官员婚外情被举报而引发的。官员既然在道德上把持不住自己,而通奸又是违反组织纪律的,既然敢于违纪,必然敢于违法,因为他们有违法和违纪的机会和便利条件。

 

  实际上,不管是通奸还是不正当男女关系,都是一些官员在个人道德观念和权力观念的生动写照,同时也暴露了监督体系的缺失。假如我们有完善的监督体系,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官员的一言一行都在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他们也不会肆无忌惮地违反道德和法律法规。想想十八大之前的情况,现在查出这么多违纪违法的官员并不奇怪。那时候,假如有人举报官员违纪违法,举报人还会被以诽谤罪起诉,有的甚至被跨省追捕,打击报复成了家常便饭。而十八大后,反腐风暴席卷神州大地,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一大批腐败分子在媒体的监督下和群众的举报中纷纷落马,这样的景象可谓是大快人心。所以发挥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作用,才是反腐败斗争成功的必要手段,这种手段应该继续发扬光大,要营造将腐败分子陷入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汪洋大海之中的氛围,反腐败斗争才能最终取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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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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