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26日 来源:新华社 作者:王 研 周 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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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吸毒州长”受贿被判刑、某社保官员为凑吸毒款贪污社保金……近年来曝出的官员吸毒事件刺痛人心,而伴随着官员吸毒而来的其他不端行为更令人憎恶。本应对自己有更高要求的公务人员为何会沦为“瘾君子”是个人价值观动摇还是道德滑坡是交友不慎还是监管不力

  吸毒官员:

  聚众吸毒、贪污受贿

  说起近年来较有名的吸毒官员,许多人想起的是曾担任云南省楚雄州州长的“吸毒州长”杨红卫。

  杨红卫的吸毒行为被揭露于人前,始于其因贪腐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因受贿等行为被判处无期徒刑。与其贪腐行为同时暴露的杨红卫吸毒史,立即引起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杨红卫不是第一个被曝光的吸毒官员。早在2008年就有河北省保定市雄县地税局大营分局局长刘某吸毒被抓。2009年山西繁峙县岩头乡党委副书记柴四清因吸毒被曝光,事发后此人被开除党籍、罢免职务,并被行政拘留。2012年某市警方“百日扫毒风暴”专项行动中,有9名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因吸毒被查获,其中包括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等。

  而最近引起关注的“毒官”事件,是发生在今年5月的“安徽省宿松县多名官员聚众吸毒被抓获”事件,宿松县最后查明:今年4月26日和29日,宿松县公安机关在侦办其他案件中,发现宿松县招商局副局长李某某、宿松县交通运输局下属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余某涉嫌吸食毒品。经公安机关查明,李某某、余某先后三次吸食由社会人员提供的毒品。两人均被开除党籍并撤职。

  堕落轨迹:

  从吃吃喝喝到一起吸毒

  分析这些官员吸毒事件,不难发现一些特点和共性。

  首先,吸毒官员在吸毒行为之外,多伴生有其他不良行为。例如,杨红卫受贿、与多名女性有不正当关系;有的在吸毒的同时嫖娼、受贿、包养情妇等。

  云南省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文杰认为,官员吸毒伴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现象,有一定的必然性。一是官员吸毒表明其信仰缺失、精神空虚,人生观、价值观等偏离了正常轨道。二是吸毒开支不菲,要靠官员的正常工资支撑其吸毒行为较为困难,一些官员为筹毒资由此走上了贪污、受贿的犯罪道路。

  其次,聚众吸毒的特征明显。如与杨红卫一起吸毒的还有楚雄州原副州长吕琳麟;柴四清是聚众吸毒;河北省保定市雄县地税局大营分局局长刘某找卖淫人员陪吸。

  再次,吸毒官员担任的职务或所在的单位,往往社会交往范围较大且频繁。陈向明说,自己从事戒毒工作20多年来,在戒毒所看到的“毒官”来自公安、工商、税务、文化等多个部门,“都是一些与社会人员接触较多的部门。”他在目前已接触的戒毒案例中发现,有的官员最初因工作需要经常与社会人员打交道,然后从吃吃喝喝到成为朋友关系,再到一起唱歌跳舞,最后发展成一起吸毒。

  监管不力:

  “毒官”总是能在内部“隐身”

  通过分析官员吸毒的多个案例不难发现,这些人吸毒行为的败露鲜少源于内部监管,基本都来自“外部”作用。杨红卫是上级纪检部门对其进行调查后,才公布了其吸毒行为;柴四清的吸毒行为被揭露,是因为网友发帖后被人肉搜索,此前其人甚至被评为优秀党员;宿松县两名官员的吸毒行为败露,则是因为公安机关侦办其他案件时恰巧抓获了他们,之后又引起了媒体的注意。

  “针对官员吸毒,确实很难建立一个单独的监管机制。”云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禁毒系主任高巍分析,一方面,单位没有这方面的监管职责。一方面,官员吸毒具有较强隐蔽性。

  但是,内部监管的乏力必须引起注意。据媒体报道,杨红卫出事前,有人员在一次会议上发现杨居然边开会边吸“卡苦”,并报告了当时的州政法委领导,但并未引起注意。“这与杨红卫的职位有关,下级查上级毕竟是需要勇气的。”孙文杰说,而且一些党政机关不愿自揭家丑,也就对查处吸毒官员持回避态度。

  “要避免更多吸毒官员的出现,加强日常教育只是一个方面,还要加强全方位的监管。”高巍说,现在许多单位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就是较好的做法。更重要的是,对吸毒官员要加大惩处力度。

  (据新华社昆明6月2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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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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