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17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林浩 蒋建军 蓝韦丽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广西来宾市忻城县一家电商场老板张清运,为骗取政府家电下乡补贴,冒用、滥用600余农户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向财政部门虚报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数额,骗取补贴资金43.8万元。5月14日,忻城县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张清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对其违法所得438173.65元予以追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9月至2011年9月期间,张清运在忻城县大塘镇先后经营大塘海尔专卖店和惠民电器商场,在马泗乡经营跨世纪家电,在欧洞乡经营吉祥家电,在柳江县里高街经营腾飞电器行,其在销售家电下乡产品过程中,为获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实施家电下乡补贴的相关政策、法规,冒用、滥用农户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上编造农户户口本编号和产品销售信息,向大塘镇财政所虚报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数额,骗取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438173.65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清运行为构成诈骗罪,综合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spring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