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4月17日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作者:黄敏达 王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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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雇凶杀情妇的广西昭平县粮食局原局长关灿荣在贺州被依法执行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昭平县粮食局原局长关灿荣与王某长期保持婚外性关系,后关灿荣不想再与王某来往,为摆脱王某的纠缠,遂指使黄石林(已判刑)找人“搞掂”王某。黄石林找到莫雄耀(已判刑)让他帮助杀掉王某。黄石林告诉关灿荣需付15万元的报酬,并预付1万元作为活动经费,征得关灿荣同意。

    莫雄耀又找到李裕华(二审期间死亡)帮忙。2005年9月4日晚,莫雄耀、李裕华将王某骗上莫雄耀事先租来的面包车,然后将车开到昭平县城郊外,由李裕华持木棍将王某杀害,继而又与莫雄耀将尸体沉入昭平县水电站上游的江中。次日,黄石林将杀死王某并沉尸江中的消息告诉关灿荣,要求交付余下的款项,并要求多加5000元的洗车费。关灿荣随即将所有款项付清。

    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关灿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关灿荣不服,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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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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