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2月14日 来源:南国早报 作者:龚文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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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南宁市人事局获悉,今年首府人事部门在公务员管理方面将会有一些新举措,在条件成熟时,还将试行聘任制公务员制度。

  聘任制公务员制度,指机关单位预先规划、设计本单位的聘任制公务员职位,当有职位空缺时,就按照相应职位的资格条件招聘聘任制公务员。这一制度比较适合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机关单位聘任公务员时,可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机关单位与所聘公务员还将签订书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在适当的时候,南宁市将试行聘任制公务员制度,在一部分专业性强、任务集中的工作岗位,或者一些临时性机构和阶段性任务的岗位中,尝试聘用一批专业技术人才和辅助人员,实行项目化管理,并采取合同制和协议工资制,激活机关用人机制。

  据了解,我国将于今年出台公务员调任、职务升降与任免、奖励、培训、申诉、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等一系列法规规章,届时,南宁市也将研究制定配套的操作办法。另外,南宁市还将试行市直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的跨部门交流,使各城区机关公务员与市直机关公务员之间有更多交流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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