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1日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作者:陈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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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资源县35名农民工在异地辛苦打工一年,工钱却被老板拖欠。家乡政府得知后派出“追薪”小组远赴他乡,为这些农民工讨回了17万元工钱。接过讨回的工钱,这些农民工感激地说,多亏了政府,让我们可以过个温暖的年了。

  今年2月,资源县梅溪、中峰、瓜里等乡镇的35名农民经人介绍,先后来到广西玉林市的博白县望茂镇,为业主刘某割松脂。农民工们与刘某签定了劳动合同,商定割松脂统一价格,约定工钱到年底一次性结算。为了维持最低生存,刘某平时按7.5元/人/天发放伙食费,20天发放一次。虽然打工的生活环境非常简陋,日子也过得很辛苦,但农民工们仍然勤勤恳恳,早出晚归。农民工莫孝利说,出来打工,就是要能吃苦。我们只想到年底能按合同领回自己的工钱,好回家过年。

  莫孝利说,快到年底了,松脂也割完了,我们去找老板结帐,老板却说我们做事不力,不给我们工钱,还要强迫我们另外帮他免费修建加油站。为防农民工逃走,刘某还安排了3名监工,每天守在工地。

  消息传到农民工家乡资源县政府,政府有关部门非常重视,立即成立了由政府办和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负责为这些农民工“追薪”。

  12月7日,“追薪”小组远赴博白县,在当地政府的协助下,找到了刘某。据资源县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唐晓辉介绍,当他们赶到博白县望茂镇时,被“困”在当地的农民工们一见到他们,都流出了激动的泪水。但当问起与老板签定的劳动合同时,农民工们则说,合同都在老板手中,而且很多约定都是口头说的。为此,老板刘某拒绝支付没有立据的款项,使这些农民工遭受了不少损失。

  在“追薪”小组的努力下,刘某终于同意一次性结清所欠工资,共计17万元。随后,“追薪”小组包了一部车,把被困的这些农民工送回了家乡。

  唐晓辉说,在外打工的农民朋友一定要多了解《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提高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务工时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并保留相关证据,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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