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9月04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作者:卢荻 曾升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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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南宁市开展治理“五乱”活动中,一市民不服从管理,暴力阻挠执法,打伤执法人员,终遭法律的惩处。日前,王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

  今年4月4日下午3时许,根据上级要求,西乡塘区城管大队执法人员会同安吉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在辖区内开展治理“五乱”综合执法活动,当执法人员巡查至安吉大道安吉综合市场门口时,发现王某的三轮车违反规定乱停乱放,执法人员当即对此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

  但王某不服处罚,态度恶劣,当场使用暴力对执法活动进行阻挠,并用其摩托车的刹车手柄将一名执法人员的脚腕戳伤,另一名执法人员上来增援也被其戳伤右手。当天,王某即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西乡塘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但其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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