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8月08日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于磊 唐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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铊中毒大学生在朝阳医院治疗。记者 韩萌 摄

中国矿业大学铊中毒案有新进展,8月5日,中国矿业大学学生常宇庆被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批准逮捕。

现年19岁的常宇庆在大学读书期间,因对三名同学心怀不满,产生了报复之心。今年5月上旬,常宇庆与陈刚(已逮捕)联系购买到230克硝酸铊。5月29日常宇庆乘同学上课之机,将硝酸铊晶体放入一瓶矿泉水中溶解,用注射器分别向三个同学的杯中各注入2毫升。三名同学喝水后出现铊中毒不良反应并住院治疗。

今年6月12日,公安机关对常宇庆立案侦查,经鉴定,常宇庆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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