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8月08日 来源:新京报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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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秀玲,女,1963年2月23日出生,身高165公分,吉林口音,体型较瘦。

公安部昨日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5万元缉拿涉嫌以低分学生联系入学为名,骗取办事费共计3700余万元,使600余人受害的女嫌疑人闫秀玲。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接此通缉令后,立即部署查缉工作,发现犯罪嫌疑人即予扣留。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人民币5万元。公安部通辑令显示,闫秀玲,女,1963年2月23日出生,身高165公分,吉林口音,体型较瘦,身份证号222426196302231126,户籍住址和现在住址均为吉林长春市南关区清明街交通胡同委198组。

据介绍,吉林龙凤阳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孙靖国、张泽柱、闫秀玲等人,以为落榜生办入高校就读为由,骗取考生家长费用。2006年,孙靖国,张泽柱先后在北京被警方抓获。据悉,闫秀玲是“龙凤教育案”主要嫌犯孙靖国的母亲,案发后,她携带1000余万元赃款逃走,至今下落不明。

昨日,记者根据通缉令上提供的户籍住址,来到长春市南关区交通胡同,但居民看到闫秀玲的头像之后,也都称没有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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