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8月10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作者:卢荻  石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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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在南宁市做生意的周某到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北湖派出所报案,称她因急着替女儿相对象,结果,婚事没成,自己反倒稀里糊涂被“准女婿”骗去了7000元钱。

  原来,8月4日上午10时许,一男子主动与在万秀市场门口摆摊卖粽子的陈某搭讪,闲聊中,该男子自称姓黄,现在公交公司工作,兼做木材生意,家中盖有4层半私房,父母双亡,唯一一个弟弟也早已成家。现在自己36岁了,还没有找着合适的对象。所以,他恳求陈某给他介绍个对象,只要老实、会过日子就行。其后,黄某许诺,事成之后,给陈某3000元作为答谢。

  当晚,陈某半开玩笑地与市场内一同做生意的伙伴们说起这事。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与陈某一起做生意的中年妇女周某悄悄将陈某拉到一边,商量起这件事来。原来,周某看黄某条件还不错,有意请陈某牵线,将自己在大化瑶族自治县的28岁的女儿小红(化名)介绍给他。得到陈某应承后,周某连夜打电话给女儿小红,让她次日就从大化瑶族自治县赶到南宁相亲。

  5日晚,周某带着女儿一同与黄某见了面。见面时,黄某开着一辆摩托车,身着公交公司制服,操南宁亭子一带口音。见面后,黄某还带周某母女到了五一路,自称是自己的房子处。回来后,小红对母亲说,这人哪像36岁的样子呀,说他50岁都有人信!说什么也不同意与黄某相处,更不愿谈婚论嫁。

  其后几天时间里,黄某不停地劝说周某说服小红嫁给自己,还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诉说自己一个人过得有多么辛苦,甚至已经张口叫周某夫妇“爸妈”了。但周某见女儿说啥也不愿嫁给黄某,只好将此事如实告诉了黄某。

  7日上午,黄某手提几斤龙眼登门拜访,还可怜兮兮地对周某说,自己正在做一笔木材生意,还缺5000元本金,希望周某能够借钱给他。周某见他说得可怜,婚事也泡了汤,心里实在过意不去,当即叫丈夫到银行取了5000元,连同自己平时积攒的2000元一并交到黄某手中。黄某临走前信誓旦旦地说,下午6时一定还钱。

  7日下午4时许,周某打电话与黄某联系,想询问他生意是否顺利。没想到黄某的手机却一直处于关机状态,直到9日都联系不上黄某。意识到上当受骗的周某只好与陈某一同赶到北湖派出所报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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