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6月22日 来源:辽沈晚报 作者: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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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午9时30分,被告人焦英俊涉嫌杀人一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0号法庭开庭。他昔日的女友小颖(化名)也以被害人的身份,坐在原告席上。

  被告人焦英俊30岁,家住沈阳市新城子区。2006年初,焦英俊与已离异的小颖开始了同居生活。几个月后,小颖表示愿意与焦英俊结婚,但要求他先拿出几万元的彩礼。

  焦英俊在家附近的屠宰厂打工,每月有800多元收入,为了表达对小颖的诚意,他把这些钱都交给了小颖。

  但挥霍成性的小颖把这些钱都花在大吃大喝上,“她每天抽两包烟,喝好几瓶啤酒,这点钱几天就败扯光了。”焦英俊的姑姑说。

  2006年12月27日,小颖提出分手,随后和母亲离开了焦家。然而就在分手第两天,焦英俊在下班时突然发现小颖坐在同村居民周二(化名)家中。“我早就怀疑他们俩有不正当关系,我平时还管周二叫二叔,没想到他……”愤怒的焦英俊回到家中,喝起了闷酒。

  当晚10时,焦英俊来到周二家,发现小颖正和周二睡在炕上,就开始与周二理论。“他就是比你有 钱,我愿意跟他在一起。”小颖对焦英俊再次放出狠话,酒后的焦英俊用自制的尖刀刺向周二的胸部,随后又向小颖的胸部和脸部刺去。

  周二因心、肝、肺多脏器受伤而当场死亡,小颖心脏也受重伤,被鉴定为九级伤残。

  追溯焦英俊犯罪的经过,他的姑姑哭着说:“这孩子太苦了!”焦英俊两岁时,母亲去世,病弱的父亲带着他和哥哥生活,他只读到小学三年级就辍学了。几年前,他的父亲也因为车祸丧失了劳动能力,嫂子也因为风湿病瘫痪在床,他成了家里唯一的收入来源。

  “我对不起我弟弟,这个穷家害得他30岁也没说上媳妇。”焦英俊的哥哥说。凶案发生前,焦英俊也多次给姑姑打电话,哭着骂自己没本事,让人看不起,不想活下去了。

昨日,法院并未就此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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