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01日 来源:宁明县委宣传部 作者:周贻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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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9月30日,宁明县政法系统工作组到爱店镇召开疫情防控警示训诫会。 (刘军 摄)

图二、9月30日,宁明县政法系统工作组到峙浪乡召开疫情防控警示训诫会。 (刘军 摄)

图三、9月30日,宁明县政法系统工作组到峙浪乡召开疫情防控警示训诫会。 (刘军 摄)

图四、10月1日,宁明县政法系统工作组到宁明华侨农场召开疫情防控警示训诫会。 (游建飞 摄)

图五、10月1日,宁明华侨农场召集越南籍媳妇进行训诫严禁协助越南亲戚偷渡到中国及容留居住。                                (游建飞 摄)

图六、10月1日,宁明华侨农场越南籍媳妇在严格遵守边境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承若书上签名。                                                 (游建飞 摄)

  当前,境外疫情特别是越南疫情持续恶化,疫情防控形势十分复杂严峻,为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总体防控要求,扎实开展好边境管控和疫情防控工作,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输入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21年9月30日起,宁明县政法系统开展疫情防控重点人员训诫工作。

  该县开展疫情防控重点人员训诫工作旨在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全面对重点人员进行训诫,确保对有违反边境管控、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走私护私、偷渡引带、容留偷渡者前科的人员、四黑人员(黑越南媳妇、黑导游、黑摩的、黑出租车)、其他重点人员形成强大的法律震慑力,有效遏制越南“三非”人员偷渡现象,切断新冠病毒传播从境外传播途径。

  为开展好这项工作,该县从政法各单位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两个工作组,对全县13个乡镇、3家华侨农场开展疫情防控重点人员训诫工作。重点警示训诫对象为有帮助、组织、指引、带路、运送、窝藏、包庇、纵容和接触非法出入境人员、货物以及参与、协助、组织走私等前科的人员;四黑人员(黑越南媳妇、黑导游、黑摩的、黑出租车);以及其他重点人员。

  该县开展疫情防控重点人员训诫工作采取集体训诫和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体现司法权威的同时,达到教育感化的目的,形成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对打击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行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十个一律”进行解读,要求训诫人员坚决不参加违法活动。在开展警示训诫工作中,坚持立足于“治病救人”,通过警示训诫手段,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以起到震慑、警醒、启示、教化等作用。对不听劝阻,在边境疫情防控紧要时期仍存有侥幸心理,继续帮助、组织、指引、带路、运送、窝藏、包庇、纵容和接触非法出入境人员、货物以及参与、协助、组织走私等人员,坚决采取“十个一律”惩戒措施,以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法律震慑力。  (周贻刚   吴学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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