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1日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单位就业,对到基层就业符合相关条件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偿。
近日,自治区财政下达2019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学生资助资金8317.02万元,对毕业后自愿到我区基层单位就业且连续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自治区本级财政进行补偿,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最高可享3.6万元财政一次性补偿。
据介绍,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到基层就业,在同一基层单位工作连续满3年,符合补偿条件的,按照最高每学年8000元(本专科)或1.2万元(研究生)的金额实行补偿;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8000元(本专科)或1.2万元(研究生)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毕业生本人如有国家助学贷款尚未还清的,补偿款将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符合补偿条件的毕业生可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进行申请,经市县和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定后,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一次性补偿完毕,并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于11月30日前返还给高校毕业生本人。
相关阅读xiang guan yue du
广西出台十项措施帮扶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保持我区就业局势总体稳定,5月11日,自治区政府印发《广西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 【详细】
贺州市:聚焦高校毕业生就业 提供 多渠道帮扶服务
近日,为进一步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贺州市人社部门在贺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以“服务解忧促就业,指导关爱助发展”为主题,举办了201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专场招聘暨就业见习基地招聘会。此次招聘会共组织市内外67家优质企业参加招聘,其中贺州市就业见 【详细】
贺州市:成功举办2018年第一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场招聘会
为促进贺州市2018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9月12日,贺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举办了以“实名服务,精准到人,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为主题的2018年高校毕业生服务月活动专场招聘会。贺州市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黄健光莅临活动现场指 【详细】
恭城县组织收听收看自治区就业创业工作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7月26日,自治区召开全区就业创业工作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我县设分会场。县领导蒋舒羽及县直相关单位领导参加会议。 【详细】
2017广西艺术学院毕业生艺术作品博览会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举行
5月12日,2017广西艺术学院毕业生艺术作品博览会(以下简称“艺博会”)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举行。雕塑、绘画、影像等众多毕业作品登场亮相。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