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0日 来源:宁明县委宣传部 作者:周贻刚 黄承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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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明县委宣传部 周贻刚 黄承豹)宁明县纪检监察机关采取抓住“两个突出”、抓好“两个强化”举措,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构建起“重点突出、整体联动”的大宣传大教育新格局。进一步弘扬了新风尚,凝聚了正能量,助推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努力营造了全民参与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突出廉政阵地宣传。今年以来,该县纪委注意打造和打牢廉政宣传阵地建设。他们结合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一起同步进行,有选择性地在条件和基础比较好的城中镇松林村、耀达村,寨安乡顺宁社区,峙浪乡长桥村,桐棉镇桐棉社区、琴清村、那却村等7个村(社区)建立起规范化廉政宣传教育基地;在城中镇耀达村,爱店镇爱店社区、堪爱村,峙浪乡长桥村、新垌村等5个村(社区)建立廉政咨询服务台和安装了廉政教育资料、廉政政策宣传投放设备等,并在亭亮镇街道新建了一个廉政警示教育室。同时,注重打造机关廉政宣传带。他们在13个乡(镇)政府和县直单位大院都建立了廉政文化长廊,在高速路出口沿路沿线、县乡主要交通干道、花山旅游景区、宁明—明江现代农业示范区、宁明—爱店口岸等均设立了铁架结构固定宣传牌,建立起众横交错的廉政宣传带。目前,该县在全县范围内共设立铁架结构固定宣传牌152面(块),展摆廉政专题板报30块,悬挂宣传横幅29条。

  突出主流媒体宣传。该县纪检监察机关注意发挥主流媒体权威宣传作用,努力增强宣传教育效果。他们在《今日宁明》、宁明电视台、宁明新闻网、宁明纪检监察网、“骆越宁明”微信公众平台、“宁明电视”微信公众平台等县级主流媒体开设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宣传专栏专题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新闻和信息的宣传、发布。今年1—11月,已在县级主流媒体发表廉政新闻信息300多篇。同时,组织重点稿件向中央、自治区、崇左市主流媒体报送,让廉政特色亮点成效发挥最大的宣传效应。今年1—11月,该县被新华网、中新网、人民网等中央级主流媒体采用廉政新闻信息40篇,被《广西日报》、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广西党风廉政教材、广西纪检监察网等自治区级主流媒体采用新闻信息80篇,被《左江日报》、崇左纪检监察网等市级主流媒体采用新闻信息260篇。

  强化案件警示教育。该县县委、县纪委分别以会议通报、发文通报、电视和网络媒体通报等多种形式,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以及一些典型案例进行严肃通报。今年1—11月,已经进行通报13次,通报单位45个,个人141人,使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同时,充分利用庭审现场进行警示教育。今年7月中旬,该县纪委集中组织20名党员领导干部代表,到县人民法院开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让党员领导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达到了“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同月,该县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分批次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到县体育中心参观崇左市查处发生在

  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成果图片展活动,以党员干部身边的典型案例警示党员干部,达到警示教育一大批党员干部的显著效果。

  强化党课警示教育。该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充分利用县里举办的各种党员干部培训活动的契机,多次到培训班为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同时,巡回到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廉政党课教育活动。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到县委党校上廉政党课7次,共有1000多名党员干部聆听了讲课;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授课3次,共有500多名党员干部受到教育;为乡(镇)、县直单位党员干部授课15次,先后有1500多名党员干部接受廉政教育。通过廉政党课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我认识的理想信念得到提高。大家时刻以案为鉴,起到了廉洁自律、警钟长鸣的良好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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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饭否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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