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6月27日 来源:柳江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吴灵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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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柳江县对列入“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县域范围内的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旨在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动态环境监管,严厉打击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篡改或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明确开展监督性监测的污染源范围。按照“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对策科学、效果明显”的原则,制订县域范围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实施方案。将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占本辖区主要污染物负荷65%的重点污染源,重金属污染源,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纳入监督性监测范围。同时,将新闻媒体曾经曝光的,公众多次举报的以及环保部门需重点监控的污染源,均纳入监督性监测范围。

  二是建立监督性监测和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建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环境执法的联动机制。环境执法部门人员负责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和自动监控设施进行检查;环境监测机构人员负责采集样品,开展现场测试,检查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等情况。环保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以监督性监测数据作为重要证据,对超标排污企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期进行整改。

  三是加强监督性监测数据在环境管理中的应用。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是开展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建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在环境管理中应用的制度,将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与建设项目审批、总量减排认定、排污费征收、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各类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通过监督性监测数据的有效应用,促进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最终实现达标排放。(通讯员吴灵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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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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