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25日 来源:河池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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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近日,自治区政府作出决定:“三月三”是我区少数民族传统节日,从2014年开始,“三月三”广西全体公民放假两天。今天,本报根据自治区民委提供的宣传提纲,就“三月三”的由来、将“三月三”定为法定民族节日的政策依据以及广西各族群众怎么过“三月三”等方面,以问答的形式进行详细介绍,以飨读者。

  问:“三月三”民族节日历史上如何形成的

  答:“三月三”既是歌圩的时节,也是祭祖扫墓的时节。

  1.关于三月三歌圩的由来

  壮族历来以好歌善唱而著称,而“歌圩”则是壮族民众在特定的时间和场地里举行的周期性、集体性、传统性,以唱歌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节日活动。歌圩为一年一度的唱歌聚会活动,古时以男女唱歌传情、抛绣球结缘为主体。据史料记载,壮族歌圩形成于唐宋,盛行于明清。“歌圩”的缘起和形成,与壮族稻作农耕的生产周期和生活节奏有直接的关系。“三月三”歌圩,缘于祈求丰年,又为投入春耕大忙前行乐尽兴鼓劲的活动。从其活动所表现的社会机能及文化现象来看,是以青年男女唱歌结缘活动为主体,都是出于对大地富饶和生育福祉的强烈愿望,为原始仪式从“娱神”向“娱人”发展的产物。

  关于“三月三”歌圩的来由,有四种说法:一是,古时相传唱歌可以乐神,可以消灾除难,求得风调雨顺,后来发展为定期的三月三的歌圩。二是,很久以前,有一对青年男女,从小相爱,他们很会唱山歌,谈情说爱都是用山歌来表达,但因受到家人反对,他们不能结为夫妻,便双双殉情。青年们为了纪念这对坚贞的情侣,每年在他们殉情的日子,聚集起来唱山歌,并逐渐形成“三月三”歌圩。三是,唐代出了歌仙刘三姐,以山歌歌颂劳动和爱情,并揭露财主们的罪恶,因而财主们怀恨在心,趁她上山砍柴时,派人斩断山藤,使三姐跌山身亡,后世为了纪念这位歌仙,便在每年农历三月三——三姐逝世的日子,唱山歌三天三夜,歌圩就此形成。四是,远古时期,某家有三个很漂亮的女儿,上门求婚的人络绎不绝,但父母都看不上。后来父亲想了个点子——让求婚的后生仔当场唱歌,谁唱得最好,漂亮的女儿就嫁给谁。结果通过唱歌,三个女儿都找到了如意郎君。从此之后,唱歌成了一种求偶的形式,并发展成为歌圩。

  2.关于三月三祭祖扫墓节的由来,有以下几种说法:一是壮族蛇图腾的祭日。二是祭祀雷神的祭日。三是祭祀龙母的祭日。

  问:“三月三”歌圩有什么社会功能

  答: 歌圩源远流长,深深扎根在壮族和各族人民的生活土壤之中,成为男女老少都乐于参加的社交活动和审美活动。歌圩,成为壮族传统文化的鲜明表征,并在现实生活中发挥其固有的社会功能,产生积极的影响。

  1.歌唱活动社会化的集中表现。

  歌谣在壮族人民中的产生、传播和应用,也可以说是他们的第二种语言,即诗歌化了的艺术语言。善唱歌者被视为聪明才智的标志,博得大家的尊崇而享有声誉,形成了一种社会风尚。歌圩是歌唱活动社会化的集中表现,并成为联结民族群体及与各民族交流的精神纽带。

  2.民间文艺的自然载体和宝库。

  歌圩活动以青年为主体,以唱歌为载体,开展社交,连情结缘,同时也是民众进行赛歌赏歌的艺术创作活动,还有抛绣球、抢花炮、演壮剧、舞龙舞狮、斗牛、斗彩蛋等文体自娱活动,是一种综合性、多功能的民族民间文艺的全面展示及活态传承。

  3.求知爱智和社会教育的大学堂。

  在歌圩活动中,人们相从而歌,不仅是交朋结友、联络感情、施展才智、愉悦身心的需要,也是出于求知爱智及其实用价值的需求。由于壮族先民在上古时期没有形成自己的民族文字,人们只能凭借发达的语言功能口耳相传,通过易于掌握和便于记忆的韵律结构和歌唱形式,并按照约定俗成的聚会惯例及活动仪规来进行思想交流,传播民族文化知识,由此而造就了歌唱的社会化、教育审美的歌化,从而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群众从中自觉接受教育,通过实践来不断提高歌艺才智,激发求知爱智而“能通今博古”。由于壮族把能歌善唱视为聪明才智的标志,歌圩活动也就成为进行社会教育的大课堂。

  4.自由婚恋的传统领地。

  壮族的传统婚姻,历来盛行“男固可以娶妻,女亦可娶夫”的婚俗,反映了男女平等的观念和婚制。歌圩便是自由婚恋的传统领地。正是由歌圩活动造就并传承的崇尚男女平等、追求婚姻自由的观念,敢于向封建礼教抗争的精神,使歌圩成为青年男女守望和寄托的精神家园。在今天社会主义现代化精神文明建设中,仍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5.民族文化交流的大舞台。

  歌圩作为壮族传统节日,其活动具有群众性和社会性的特征。广西自古是多民族聚居地区,而壮、汉、瑶、苗、侗、仫佬、毛南等民族,历来都有好歌善唱的习尚,各地一年一度的歌圩节,都有各民族群众参加对歌、抢花炮、抛绣球等活动,成为同享共乐的节日盛会,民族文化交流的大舞台。歌仙刘三姐的故事,就是民族文化交流融合的产物。正是歌圩这个民族文化交流的大舞台,塑造了歌唱神圣化的艺术典型—歌仙刘三姐,而刘三姐的优美歌声,让世界认识壮族,向往广西。

  问:将民间“三月三”传统节日定为法定民族节日有什么意义

  答:壮族“三月三”不仅是我区壮族重要的传统节日,也是汉、瑶、苗、侗、仫佬、毛南等世居民族重要的传统节日,涉及的人口约有2700余万人,他们主要集中在南宁、柳州、百色、河池、崇左、来宾、钦州、防城港市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梧州、玉林、贺州市等一些汉族地区。多年来,这些地方的各族干部群众一直有将壮族“三月三”定为我区民族传统节日,予以放假并开展节日活动的强烈愿望。

  近年来,先后有100多位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建议和提案,要求将“三月三”确定为我区的民族传统节日并予以放假。特别是2013年自治区“两会”期间,有32位人大代表和32位政协委员对此分别提交了相关建议和提案。此外,许多民族方面的专家、学者也对政府提出了这方面的要求。

  因此,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将壮族“三月三”确定为广西民族习惯节日并放假两天。这将有利于继承和弘扬我区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有利于加强我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也是顺应民心,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问:广西将壮族三月三放假符合国家规定吗有什么政策依据

  答: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其中规定:“凡属少数民族习惯之假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之地方人民政府,斟酌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修改并颁布实施的有关放假办法,其中有相关内容。2013年12月11日国务院新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四条规定:“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因此,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壮族“三月三”作为我区民族传统节日并予以放假是有政策法规依据的。

  问:我区的“三月三”作为一个传统的民族习惯节日,大家都是怎么过的也就是说,这个节日都有些什么特点

  答:据了解,在南宁、柳州、百色、河池、崇左、来宾、钦州、防城港等市的壮、瑶、苗、侗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一些汉族地区, 农历“三月三”这一天,家家户户制作五色糯米饭,染彩色蛋,杀鸡宰鸭,喝酒庆贺,采取不同方式欢度这个节日,还是比较隆重的,有些地方比过春节还隆重。

  特别是在壮族地区,“三月三”节形式最多样、内容最丰富、气氛最隆重、特点最鲜明。每到这一天,壮族男女像赶圩一样汇聚山坡上对唱山歌,抒发自己的情感;一些地方的群众用唱山歌的形式宣传党的政策,宣传科普知识,交流生产技能,歌唱美好的生活等。除唱山歌外,有的地方还开展一系列具有民族特色的文体活动,如抢花炮、打铜鼓、抛绣球、打扁担,舞龙、舞狮、舞春牛、演壮戏、师公戏、采茶戏等。一些地方政府也积极引导和支持“三月三”歌节活动,利用歌节举办经贸交流活动,满足了当地群众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的需要。

  “三月三”歌圩普遍流行于壮族地区,其中尤以红水河、左右江流域最为常见,百色、田东、田阳、平果、凌云、德保、靖西、天等、崇左、宁明、龙州、凭祥、马山、都安、大化、巴马等县(市、自治县)相当流行。每场歌圩人数少则几百人,多则数千甚至数万人。

  在南宁、崇左等市的部分壮族群众,则将“三月三”作为扫墓祭祖、踏青交流的重要节日,类似于汉族清明节。

  在侗族地区,如三江侗族自治县,“三月三”则举行抢花炮、斗牛、斗马、对歌、芦笙踩堂等一系列文体活动。

  在梧州、玉林、贺州等市的一些汉族群众也采取一定的方式欢度“三月三”。

  问:其他兄弟自治区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时是否也有放假的规定

  答:经了解,西藏、宁夏、新疆等3个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也对当地的民族节日作了放假的规定。

  1999年12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第91号令,发布施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办法》,规定:“肉孜节和古尔邦节是我区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过肉孜节这一传统节日的各族干部职工放假一天,其他各族干部职工不放假;过古尔邦节这一传统节日的各族干部职工放假三天,其他各族干部职工放假一天。”2011年1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第174号政府令,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办法》作了修改,规定肉孜节全区各族干部职工放假一天,古尔邦节全区各族干部职工放假三天。

  西藏自治区除藏族外,还有回、门巴、珞巴、纳西、怒等世居民族。藏历年和雪顿节均是藏族的重要传统节日。2009年起,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确定将“藏历新年”、“雪顿节”等藏族传统节日列为西藏自治区的法定节假日,“藏历新年”和“雪顿节”各放假7天,如果当年“藏历新年”和春节长假不重合,西藏的干部职工就能比其他省区市干部职工每年多享受14天假期。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都对民族传统节日发布放假通知,明确“开斋节”、“古尔邦节”各放假3天等。 (自治区民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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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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