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3月25日 来源: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 作者:覃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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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南宁市印发 《南宁市壮瑶医药振兴计划(2011—2020年)》的通知。到2015年,全市壮瑶民族聚居县(区)30%的县级中医医院、80%乡镇卫生院都将设立或增挂中医民族医科。

  说到目诊、药线点灸、经筋推拿,很多市民并不会觉得陌生,还有不少人在身体不适时,热衷于使用这样的方式进行医治或保健。而在不久的将来,市民将能享受到更为专业的中医治疗及保健服务。根据规划,到2015年,南宁市将在壮瑶民族聚居县(区)30%的县级中医医院、80%乡镇卫生院,以及全市30%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或增挂中医民族医科(中医壮瑶医科)。到2020年,力争全市80%的县级中医医院、60%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的乡镇卫生院设立或增挂中医民族医科,并在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增挂壮医医院牌子。

  具体而言,南宁市将改扩建壮族聚集地武鸣县、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和邕宁区等5所县级中医医院。完成武鸣县中医(壮医)医院1个国家级壮医重点专科培育项目暨自治区级基层壮医重点专科建设。在5个壮族少数民族聚居县(区)36个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民族医科,在1个壮族少数民族聚居城区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1个以上中医民族医科。建设1个市级、5个县级中医药壮瑶医药常见病、多发病适宜技术推广基地。

  此外,南宁市将选择武鸣等基础较好的中医(壮医)医疗机构建设2至3家壮瑶医养生保健中心,大力推广壮医经筋推拿、药线点灸、药物竹罐、瑶医药浴等壮瑶医药特色保健项目,并在县中医(壮医)医院中新增2-3个壮瑶医预防保健服务科室(“治未病”中心)。

  据悉,南宁市将加大医疗保障支持力度,把符合条件的壮瑶医医疗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同时按规定将壮瑶医诊疗项目、适宜技术和壮瑶药优先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支付范围,合理确定并适当提高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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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为“广西壮瑶医药”

  经过近30年的挖掘整理,以“阴阳为本”、“三气同步”、“脏腑气血骨肉”等学说为核心的壮医理论体系基本形成。在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颁布实施,壮医医师资格考试正式进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序列。壮医目诊、药线点灸、经筋推拿等20多种技法初步形成技术规范,并作为适宜技术向全国推广。2011年始,武鸣县等部分县中医医院增挂了县级壮医医院牌匾。广西壮医医院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列为“十一五”全国十家

  民族医医院重点建设单位;民营覃氏德坤瑶医医疗集团先后在北京等地开设了8家瑶医医院。壮医药成为我国缺乏文字记载的民族医药中,第一个通过整理形成较完备的理论体系,第一个进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序列,第一个具有医疗、保健、教育、科研、文化、产业体系的民族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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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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