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2月26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刘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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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5日,自治区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中考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中考要坚持考生的各学科考试成绩及升学总分成绩以等级制呈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坚持逐年增加示范性普通高中划出一定比例的指令性招生指标分配给辖区内的初中学校(2013年要求达到35%以上);坚持英语科进行听力考试;坚持体育与健康科考试,按满分为30分加入升学总分;全区各市坚持实行初中毕业考试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两考合一”。

  2013年中考笔试的必考科目全区统一安排在6月24日、25日、26日3天内完成。

  各市可参考下列数量记原始分: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其他学科各60-100分,体育与健康30分。生物、地理两科的考试成绩各市可以执行原来的规定,按一定比例加入中考升学总分。要切实加强对中考升学原始分的管理,不许以任何形式对外公布和透露。记分的具体办法由各市自行确定。各学科考试成绩以及升学总成绩均应以A、B、C、D、E等级别来呈现。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呈现分为两部分:第一,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给予整体描述,注意突出其个性特点和发展潜能;第二,等级评价。分别用A、B、C、D四个等级呈现出其不同的发展状况。综合素质表现很好的,评为A等;表现好的,评为B等;表现一般的,评为C等;表现不好的,评为D等。各地可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各等级学生的比例。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等级评价为D等时应极其慎重,不允许超过5%。

  综合素质评价为A等者,方可作为保送生推荐;为A等及B等者,示范性高中及一级学校方可录取;为C等及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

  部分招收英语类、文艺类等特长生的普通高中特色学校,经所在地级市教育局审批并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可以在参加当地的中考后进行特色学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试点。各地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应划出不超过5%的招生比例,用于招收在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辩论、表演、实验、文学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等方面有特长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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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圆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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