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1月23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刘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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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2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今年,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梧州学院等4所普通本科院校将面向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等我区32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立项建设学校招收全日制本科生,2013年度试点招生1200人。

  据介绍,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推荐、高等学校择优录取的升学制度,即由我区32所国家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推荐经教育部审定的重点建设专业的优秀应届初中起点全日制毕业生,作为对口升读试点本科院校相关专业的候录名单,由招生高校择优录取。

  各试点中等职业学校按2013年度本校重点建设专业应届初中起点全日制毕业生总数10%的名额,确定推荐名单,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实名向试点本科高校推荐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优良、专业技能较好的毕业生,并统一组织推荐学生参加高考报名(具体报名条件及要求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文通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作为推荐报名的对象:获国家、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者,获广西职业教育新时代刘三姐称号者,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者,具有文艺体育等特长及自治区级“文明风采”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学新生电子注册的规定,所有升入高等学校学习的人员均须参加高考报名。鉴于我区2013年高考报名工作已结束,报读本科对口中职毕业生招生类型的学生,如未参加高考报名的,须以中职学校为单位,向学校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考试院)提出高考补报名申请,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后进行高考补报名。由试点本科院校采取自主招生办法择优录取,并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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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圆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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