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9月19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陆大春 刘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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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切实做好2007年中秋、国庆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规范食品市场秩序,预防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营造健康、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9月18日,自治区卫生厅在全区范围内统一开展2007年中秋、国庆节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行动。

  上午9时40分,自治区卫生厅、南宁市卫生局在首府联合举行2007年广西卫生执法五号行动暨中秋、国庆节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行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后,自治区卫生厅组织自治区、南宁市、城区三级卫生执法人员100余人分4个小组对南宁市华联超市、展览馆月饼销售点,青秀山风景区、埌西农贸市场、五里亭农贸市场等以及各类餐饮场所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使用微生物ATP快速检测仪对月饼、餐具等进行现场检测。

  本次卫生执法行动以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卫生管理、卫生设施、卫生制度的落实情况,尤其是有无卫生许可证、肉品等原料的采购索证和验收登记、餐具消毒以及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持有状况等,加大对餐饮单位肉品原料的监管力度,确保所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加强对饮料、酒、乳制品、调味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特别是月饼等节日消费食品的卫生许可监管。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采购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禽兽等及其制品、未经检疫和非法屠宰的肉品、腐败过期食品、不合格调味品、食用油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规范节日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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