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9月19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作者:张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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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厅召开的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汇报会上获悉,卫生部门已经制定了广西未来4年社区卫生发展的实施方案。到2010年,全区将以城区为单位,基本建立起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居民。

  按照未来4年的规划,2007年全区将再增加50万社区卫生服务人口,总数达到500万。2008年南宁市、桂林市、北海市、柳州市、梧州市社区卫生服务要覆盖当地85%人口,玉林市、钦州市、贵港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当地70%以上人口,其余各市社区卫生服务要覆盖当地50%以上人口。在此基础上,2009年,三类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人口率要分别达到90%、80%和70%。最终到2010年,全区各市基本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基本覆盖全部社区居民。

  预防保健、医疗、计生、康复、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6大服务,也将逐渐进入社区。今后,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开展包括中成药、针灸、推拿、敷贴、火罐、刮痧、熏洗等在内的至少4种中医药服务和医疗康复,还将重点对糖尿病、高血压、脑血管病后遗症等慢性病进行跟踪管理,逐年提高管理和干预率。

  此外,实施方案还对卫生服务人员能力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力争2010年所有的社区医生、护士都要接受过全科医学和全科护士培训,每年应有不少于5%的社区卫生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到医院参加累计不少于两个月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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