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8月28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作者:甘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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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和社会公众利益,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和“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决定从8月下旬开始在全区开展整治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专项行动,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0771-5516028、5516006,并公告一批被明令查禁的报刊。

  记者从自治区“扫黄打非”办了解到,最近一段时间,假新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这“四假”行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损害公众利益。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到10月15日,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打击“四假”。

  一是全面清查报刊发行市场。包括依附于正规报刊批发网点周边的非法报刊集散地,繁华街区、旅游景点,以及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的报刊零售门店(亭、摊),外籍人士集中居住区、涉外宾馆饭店、高档写字楼、饮食娱乐场所等地的报刊投放点。

  二是严肃查处出版、印刷、发行、传播非法报刊的行为。重点查缴下列非法报刊:假冒、伪造国内刊名刊号或无刊号出版的报刊;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的报刊;以“一号多刊”形式非法出版的报刊;利用广告印刷品非法出版的报刊;未经批准擅自从境外进口的报刊;以外国驻华人士为主要读者对象的非法外文报刊;以及编造政治谣言的非法时政类报刊;夸大党内腐败现象的非法法制类报刊;宣扬淫秽色情、败坏社会风气的非法生活类报刊;描写封建迷信、凶杀暴力的非法故事类报刊;妄评妄测国防建设、泄露国家机密的非法军事类报刊。

  三是严厉打击非法采编活动。依法取缔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擅自设立的报刊社、报刊编辑部、报刊记者站及工作站,严厉查处非法报刊采编、出版机构。对违法的非法报刊采编机构,要协调公安机关及时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以非法报刊名义、冒充记者身份、伪造记者证件进行采访的,或以正规报刊名义招摇撞骗、聚敛钱财的假记者,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四是杜绝虚假新闻的产生传播。各报刊出版单位要严格执行持新闻记者证采访制度,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准确。对媒体和个人蓄意炮制和炒作虚假新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国家形象和群众利益的,要按照规定对媒体和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五是清理纠正报刊出版单位违规出版行为。纠正买卖刊号、“一号多刊”等违规行为;撤销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擅自设立的报刊编辑部、记者站、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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