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8月05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周仕兴 覃雪荣 宋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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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招生考试院、自治区残联全程追踪助41名残疾考

  教育公平是每个公民享有的权利。对于残疾人来说,平等享有高等教育,是他们实现人生理想的重要途径。如今,在广西招生考试院、自治区残联全程追踪下,残疾考生上大学已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梦了。今年我区线上考生已有41人被录取,没有一个考生因身体残缺而被退档。

  今年,我区通过区残联备案的本科线上残疾考生共有64名,达到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残疾考生分别有12名、35名和17名。截至7月31日,41名考生已经被录取。其中,男生29名,女生12名;理工类31名,文史类10名;一本录取12名(上线考生全部录完),二本录取26名,预科批录取3名;广西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等15所区内高校录取了31名;北京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9所区外高校录取了10名;有2名高分残疾考生分别被北京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录取为免费师范生,1名高分残疾考生被华中科技大学录取。

  目前暂时未被录取的上线残疾考生,有的是因为没有填报本科志愿,有的是由于分数未达到所填报院校投档线而未能出档,还有极个别考生是由于错填了受限专业,但是,没有一个考生是因为“身体残疾”而被退档。暂未被录取的残疾考生还可填报高职高专普通批志愿。

  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共同制定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规定肢体残疾者,只要病情稳定(不继续恶化)、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就可以报考普通高等院校,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也不得以不具备办学条件或不符合培养要求为由,拒收确能进行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考生。但这类考生在选报专业志愿时要注意,一定要结合自己身体残疾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报考适合身体条件的专业,尽量避开那些影响自己学习的专业。

  对于残疾考生,广西招生考试院与区残联互相配合,派专人负责追踪残疾考生的档案,充分保障残疾考生的切身利益,凡是符合录取条件的残疾考生,保证高校不能拒绝录取。广西招生考试院还安排驻录取现场的医生,全程跟踪残疾考生的录取动态。绝大多数院校,尤其是区属院校,在录取中也善待残疾考生,严格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保证了残疾考生录取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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