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7月10日 来源:人民网广西视窗 作者:庞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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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解决贫困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确保做到“应扶尽扶,绝不遗漏”,广西正式在全区建立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情况报告制度。该制度规定,凡出现“应扶未扶”、“遗漏”达一定数额的,相关当事人将被追究责任。

  贫困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去年,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奇葆作出“绝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的批示后,全区掀起了捐资助学热潮,确保了当年考上大学的2.33万名贫困新生全部顺利入学。但由于广西贫困家庭数量较多,今后要完全解决这个问题,任务还很重。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全区上下要大张旗鼓地推进助学活动,政府要给予大力资助,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建立工作报告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制。通知指出,从7月1日至10月30日,各市(包括所辖县、市、区)和自治区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每周五要就本周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自治区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同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凡出现“应扶未扶”、“遗漏”达一定数额、瞒报或骗取资助等情况的,自治区将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从今年开始,自治区每年在本级财政中安排1000万元设立贫困新生入学补助专项资金,同时要求各市、县(区)政府也要在本级财政中安排此项补助,全区要建立起以各级财政投入为主,相关部门、各高校和全社会密切联动的贫困家庭子女入学补助资金长效资助机制。

   广西各地将以中学为单位,完善在校贫困家庭学生档案,建立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数据库,及时向贫困新生提供入学补助并为其进入学校后继续获得后续资助做好准备;扶贫部门要重点做好资助工作,落实“扶贫助学”项目;农村信用社联社要实施好助学贷款项目,做好贫困家庭子女上学贷款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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