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6月13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覃海明 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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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2日,“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资助广西宣传文化、环境卫生设施发送仪式”在南宁市举行。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沈北海,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马飚等出席了发送仪式。

  去年9月以来,我区广泛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创建活动,在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良好环境,有效提升城乡文明程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响应,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在给予高度关注的同时,拨出2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广西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这批宣传文化、环境卫生设施将从今日起陆续发送到各市,推动全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持续开展。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建设厅的有关领导参加了发送仪式。南宁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肖莺子在代表南宁市受送时表示,南宁市各级各部门要以接受资助设施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传部部长、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刘云山同志对广西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的指示精神,从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从一件件具体的事情做起,创造清洁、整齐、优美的良好环境,把“城乡清洁工程”开展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有效载体和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民心工程;要按照区市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城乡清洁工程”,进一步掀起新高潮;要切实做好资助设施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分级负责,建立严格的财产登记制度,明确维护管理责任人,充分发挥这些设施在精神文明建设和“城乡清洁工程”创建工作中的作用;要巩固和提升已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延伸和拓展工作领域,在广度、深度、长效上狠下功夫,抓出更大的成效,为建设广西“首善之区”和区域性国际城市,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多作贡献,以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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