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5月29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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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8日,全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授牌电视电话会议上,全区22家医疗保健单位被确认为自治区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目前,我区开展新农合县已达88个,占全区总县数的80.37%,覆盖农业人口近3621万多人,占农业总人口90%以上,全区参合农民已突破2500万人,参合率为76.95%。我区新农合制度建设已进入到一个快速发展时期。为加强医疗机构监管,规范服务行为,进一步降低医药费用,缓解参合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参合农民获得质优、价廉、高效、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经自治区卫生厅资格评估小组评估、审核,确定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解放军303医院、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等22家医疗保健单位为自治区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自治区卫生厅厅长高枫在会上要求,新确定的自治区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开展为全区参合农民提供医疗服务的业务,参合农民凡在自治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新农合医疗管理机构均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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