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5月06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肖道南 肖苗生 莫婷 刘畅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农户只花3元钱,相当于一碗粉的钱,就可以搞房屋保险,遇灾可获赔3000元。这个政策好啊!政府真是为农民想到家了。”4月14日下午,在蝶山区龙湖镇高旺村六组,70多岁的聂少兰紧握着龙湖镇干部老姚的手,激动地说。她家的房屋在去年“6·8”特大地质灾害中,被后山的山体滑坡冲塌后墙,而她家经济不富裕,要不是政府出资帮把房屋修补好她可难了。

  4月13日,梧州市政府委托市民政局与人保梧州分公司签订了“全市农村住房统一保险”协议,为梧州市64万多户农民住房统一保险,保险金额逾19亿元。农民每户每年保险费12元,其中自治区、梧州市、各县(市、区)三级财政共出资9元,农民每户每年只交3元。至此,梧州成了广西第一个实现农村住房统一保险的地级市。

  梧州市副市长竺坤松说,梧州是洪灾和地质灾害频繁的地区,2005年发生百年一遇的特大洪灾,2006年又出现特大地质灾害,给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惨重损失。在救灾中政府的财力明显不足,而“农房统保”就可以解决“一户受难,八方支援”的资金统筹问题。于是,梧州市作出了在全市进行“农房统保”,为农民办实事的决定。自治区财政部门、广西人保公司对此给予大力支持。

  在高旺村七组村民苏云山家,苏云山一见民政局的同志就十分激动,像久别重逢的亲人一样,对蝶山区民政局老叶说,“农房统保”做法太好了,起到互利互助的作用。说实话,交3元钱,就是希望保平安。如果房屋真的遇灾,就可以得到赔偿,对灾后重建有帮助。“农房统保”是一项人民政府为农民办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惠农工程。

  人保梧州分公司的部门经理谢向农、市民政局黎业民副科长来到旺步村委文书李木新的家,看到他新建的钢筋水泥房屋,开玩笑说,你的房子不用保了吧。李木新说:“这是党和政府关心农民的体现,出于对让农民得实惠的好事表示支持,我的房屋虽然不会被水淹,不担心山体滑坡,但这3元保险费交定了。”

  正在藤县农村检查该项工作的梧州市民政局局长吴容北深有感慨地说:“政府把好事、实事办到农民的心坎上了,因此,它成为农民最关心的事,最拥护赞成的事。在农村,农民对这项工作的欢迎程度,那真是很久没见过了。”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admin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