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4月24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姚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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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0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了转入第三阶段的作风效能建设的目标以及10项具体整改措施。

  经过1个多月的共同努力,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局系统较好地完成了第一、二阶段的各项任务,取得了初步成效。据统计,区局共发出征求意见表或信函共303份,收到意见和建议102条,经过分析、整理、归纳,清查出教育培训力度不大、工作作风不够实、服务意识还不强等七个方面的问题,共29条意见和建议。以《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三项制度为切入点的边查边改,收到明显成效。全区药监系统各单位加大对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力度,第一季度,共查处假劣药品案件378起,医疗器械案件58件,违法药品广告22件,对43家企业申报的222个注册品种的研制和试制现场进行了全面核查。

  面对转入第三阶段的整改活动,该局已明确目标:实现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并初步定出10项具体整改事项和内容:重大事项联席审批制度、审批即办事项委托授权制度、“局长接访日”制度、药品行政执法行为规范、驻厂监督员作风行为规范、药品认证审评责任追究制度、药品抽检管理制度、抽验样品退还制度、公文质量和流转效率考评制度、目标管理月清季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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