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4月01日 来源:南国早报 作者:李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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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0日,距2006年9月30日广西开始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刚好半年时间,自治区建设厅召开全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半年工作总结会,总结半年来我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自治区建设厅厅长宋继东在会上总结了“城乡清洁工程”实施半年来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

  宋继东指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半年取得了初步成效:全区各市、县城区“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城乡变得更加清洁整齐、卫生、干净,市容市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城市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通过各方面努力,城乡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得到较好整治,初步形成了一个比较干净的城乡面貌,干部作风也得到了锻炼,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和广大群众的欢迎。”宋继东说:“一些市民把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整治‘五乱’现象,称作‘了不起的事’、‘为民造福的事’……各级政府和机关形象得到空前提升。”

  宋继东在会上也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市容环境整治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脏、乱、差”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旧城区、“城中村”整治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环境卫生状况仍然较差;相当多乡镇、村屯的城乡环境治理刚刚起步,各级政府给予督察、指导和帮助还很不足;一些地方对群众投诉处理不及时,落实不到位……

  宋继东在会上强调,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下一步工作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市、县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宣传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决定》等9个政策文件。

  二、各地要切实按照自治区建设厅印发的《2007年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工作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好各项工作。

  三、要进一步加大督察和指导的力度。宋继东介绍,今年建设厅将从各市建设和市容管理相关部门抽调人员进行培训,组成“城乡清洁工程”驻市督导组,对各市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工作进行持续的督察和指导工作。

  四、要切实贯彻落实2月26日全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现场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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