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3月30日 来源:南国早报 作者:龚文颖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3月29日,为了切实贯彻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自治区人事厅今天召开了“全区职称工作座谈会”,对我区职称外语考试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通知》中的不少内容引起了广泛关注,包括对“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能力业绩突出、在本行业本地区有突出贡献”、“长期在野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龄较大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等规定将如何进行理解和界定。

  据了解,原定于今年4月8日举行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统一考试,调整至今年6月30日举行。为了使我区众多专业技术人员有充分的时间复习,我区人事部门将于4月底之前出台职称外语考试的实施办法,不会影响今年的考试申报工作。届时,具体申报时间和方式将在实施办法中公布。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admin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