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3月11日 来源:南国早报 作者:徐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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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9日,记者从自治区建设厅获悉,今年全区14个地级市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共74778户。为解决以上家庭的住房问题,14个地级市人民政府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了目标实施责任状,本年度未完成目标责任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将给以通报批评。

  据悉,今年,全区计划开工建设2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对区内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户实现应保尽保。目前,全区14个地级市都已经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今年,自治区建设厅将督促各个地级市,在所有县份都要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各市要按责任状要求,确保廉租住房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廉租住房建设,解决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同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逐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覆盖面,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据介绍,自治区建设厅将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各市执行责任状情况进行检查。对实施廉租住房责任目标执行不力、年度责任内容完成不达标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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