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2月07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姚琳 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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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自治区卫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06年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

  根据全区110个县(区、市)报告单位通过网络直报系统的报告统计显示,2006年全区共报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176起,发病6806例,死亡30例,报告发病率为139.18 /10万,死亡率为0.61/10万,病死率为0.44%;与2005年同比,报告事件起数、发病率和死亡率分别上升46.67%、14.81%、11.80%,病死率下降0.17%。

  报告显示,在这176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暴发事件有125起,占总数的71%;其次是食物中毒36起,占总数20.5%,其他事件还包括职业中毒、环境因素事件、预防接种或服药事件等。其中职业中毒事件为4起,与2005年相比,传染病暴发事件报告起数增加了1倍。

  在报告的125起传染病暴发事件中,呼吸道传染病暴发事件有93起,占74.4%,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4倍,其中又以水痘、流行性感冒和流行性腮腺炎为主;其次是肠道传染病暴发事件,占20%,包括其他感染性腹泻病、细菌性痢疾、甲型肝炎、伤寒和副伤寒等。与2005年相比,呼吸道传染病暴发事件数增加了2.4倍,水痘暴发事件更是增加了37倍。肠道传染病暴发事件数较2005年略有下降,其中麻疹比2005年下降了91.67%,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下降了100.00%。

  统计分析,学校在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有待加强。在报告的176起事件中,发生在学校的有113起,占总报告的64.20%,比2005年同期增加了1.26倍。其中呼吸道传染病暴发89起,占78.7%,与上年度相比增加了2.4倍。

  自治区卫生厅新闻发言人称,综观2006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以发现,呼吸道传染病暴发为主,说明我区的传染病防控工作任务仍十分繁重,也将是今后一个阶段内疾病控制工作的重点。因此,学校应加强突发公共卫生防治知识的宣传,开设健康教育课程,提高师生的卫生防病意识。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也应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立即介入,进行隔离、疫苗接种和场所消毒工作。此外,强化校医在作用和职责,也是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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