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1月15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蒋林 莫雨 黄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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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西公布了首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刘三姐歌谣、布洛陀、侗族大歌、桂剧、壮剧等58个项目榜上有名。

  非物质文化遗产又称口头或无形文化遗产,它包括各种类型的民族传统和民间知识,各种语言,口头文学,风俗习惯,民族民间的音乐、舞蹈、手工艺、传统医学以及其他艺术。2006年5月,我国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广西有19个项目被列入其中。

  今年,广西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除将19个国家级非物质遗产列入自治区级保护名单外,还新增了39个项目。其中,列入民族节日保护的有那坡彝族跳弓节、德峨苗族跳坡节、宾阳炮龙节、瑶族祝著节等;民间文学则有“合浦珠还”民间传说、壮族民间故事“百衣鸟”等;在传统手工艺方面,上榜的有钦州坭兴陶艺、毛南族花竹帽编织工艺等民间手工艺;而在民族音乐艺术方面,著名的京族独弦琴艺术、壮族天琴艺术也都进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名单。此外,壮族民间医药作为传统中医药的瑰宝之一也受到了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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