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05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吕欣  秦琼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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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第一个自然保护区——花坪自然保护区自1961年建立以来,拉开了我区自然保护区事业发展的序幕。经过历年的发展,我区自然保护区工作逐步成熟,不断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近日,自治区林业局确立了今后一段时期全区林业自然保护区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确立三个阶段性目标,强化我区自然保护区工作的任务,致力发挥自然保护区的功能。

  这三个阶段性奋斗目标是:到201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数量达到13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达到45个,市县级自然保护区达到15个,自然保护小区达到700个,使全区林业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小区总面积达到159万公顷,占全区国土面积6.7%。到202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数量达到20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达到55个,市县级自然保护区达到30个,自然保护小区达到1000个,使全区林业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小区总面积达到186万公顷,占全区国土面积7.9%。到203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数量达到23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达到65个,市县级自然保护区达到20个,自然保护小区达到1500个,全区林业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小区总面积达到并稳定在200万公顷以上,占全区国土面积的8.5%以上,从而使全区95%以上的典型生态系统类型和95%以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并使80%的国家重点保护物种资源得到恢复和增加,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得到全面发挥。为保障三个目标的实现,自治区林业局和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确立了自然保护区工作的四大原则: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原则;依法管理,强化监督的原则;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科普教育,广泛合作的原则。

  据悉,目前我区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已达58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8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38个,市级自然保护区2个,县级自然保护区10个,占全区国土面积的6.2%。这些自然保护区不仅保护了生态系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动了自然资源的科学研究,同时也为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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