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12日 来源:广西县域经济网 作者:马化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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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残联通报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筹备情况
 
    2004年9月30日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06年4月1日。昨日,记者从广西区残联召开的调查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广西全区和各市县已经按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抽样调查机构也已组建完成。
 
    据悉,此次残疾人抽样调查不仅仅是简单地入户调查,它还包括医学专业人员使用仪器和医学方法对疑似残疾人进行检查、鉴定,判别残疾人类别、残疾等级。了解致残原因、康复需求等,目的是掌握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种类残疾人的数量、结构、地区分布、家庭状况及康复、教育、劳动就业和参与社会生活等情况,为国家制定有关残疾人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提供可靠的依据,促进残疾人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因此,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精神,进行了长达一年多的筹备工作,其内容包括调查对象的认定、样本的设计和抽取、调查队的组建和培训、现场登记和复查、数据处理等,国家为此还专门落实了调查经费。
 
    之前的1987年,全国已经进行了第一次残疾人抽样调查,通过这一次调查,党和政府对这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的特殊困难群体和残疾人事业给予了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大力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使残疾人的基本状况得到了很大改善。但18年岁月过去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迅速,残疾人数量、结构、地区分布、致残原因、生活状况和参与社会的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第二次调查工作势在必行。
 
    有关人士指出,残疾人作为社会成员中的一个数量巨大的特殊困难群体,他们能否最大限度地参与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生活,能否享受到同其他社会成员一样或大体相当的生活水平,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此次调查工作,政府相关部门用如此力度进行筹备,可见其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视程度。而从筹备工作的细节来看,此次调查工作更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宗旨,实乃残疾人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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