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25日 来源:罗城组织部组工信息 作者:覃永东 韦庆红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提高市场监管执法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依法监管,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在市场监管工作中见实效。

  “《民法典》对商事主体有哪些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如何适应《民法典》带来的新变化?”4月23日,罗城市场监管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暨法律知识教育讲座”专题培训,邀请广西纵华律师事务所韦亚军律师为该局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法律知识讲座。韦亚军律师从《民法典》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亮点热点以及给市场监管工作带来的新变化等四个方面,对《民法典》进行了详尽生动的解读。特别是对《民法典》中与市场监管部门息息相关的商事主体界定、质量标准认定、缺陷召回、合同监管、知识产权保护、药品器械监管、动产抵押、消费者权益保护、价格监督、信用评价等内容,逐条进行了梳理。并就如何预防职务犯罪对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要严正守法、公正执法。

  整场讲座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既有理论深度,又与实践相结合,对全局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提升法治理论水平,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受到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聆听讲座后,该局干部职工深感受益匪浅。纷纷表示,要深入学习《民法典》、贯彻《民法典》,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民法典》为重要法律依据,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李华新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