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01日 来源:融安县委宣传部 作者:谭凯兴 刘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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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坡乡派出工作队员罗某某不在岗,经现场核实,未履请假手续,根据相关规定,罗某某的行为违反工作纪律,被县监委给予政务警告处分。”这是融安县监委向乡镇派出监察专员“擦亮基层监督探头、攥紧监督执纪拳头”的一个缩影。

  融安县大坡乡纪委书记罗醇杰也是县监委派出的乡镇监察专员,他通过明察暗访、走访村干部等方式,了解到罗某某对扶贫工作不够重视,平时工作缺乏责任感。2018年5月因工作懒散、不遵守上班纪律等问题被乡党委书记提醒约谈;2018年7月,又在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村驾车回家,被全县通报。

  收集到这些相关信息后,罗醇杰第一时间向县监委领导汇报。根据县监委领导指示,他与另外一名乡监察专员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初核固定证据后予以立案。经查,罗某某作为乡派驻村工作队员,对脱贫攻坚工作认识严重不足,作风漂浮,缺乏工作责任感,未遵守“吃、住、干”在村的硬性要求,擅自脱岗。“

  “派出乡镇监察专员是身处监督执纪最前沿的主要力量,我们将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增强专业能力,进一步增强对基层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监督的有效性,切实守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2018年7月,融安县积极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向全县12个乡镇派出24名监察专员,积极探索对乡镇监察工作的日常管理,着力在提升监督执纪水平、强化履责能力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派出乡镇监察专员“前哨”作用,让监督直抵“最后一公里”。今年1-10月,全县12个乡镇共立案64件。(通讯员谭凯兴 刘玉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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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莫晓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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