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1月31日 来源:宁明县司法局 作者:陆晓岚 何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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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响应区司法厅、共青团广西区委的号召,进一步鼓励和引导了大学生志愿者深入基层、体验基层、服务基层的意识,并在服务中实践锻炼自己,提升自我,宁明县司法局开展2019年“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寒假服务活动。

  本次志愿服务活动主题为“青春飞扬,关爱未来”,组织青年志愿者到司法局、司法所、公证处等开展为期15天的志愿服务。今年寒假,共有20余名青年志愿者到司法局报到并分配到6个司法所、法宣股、基层股、公证处开展工作。活动前期,宁明县司法局组织报道的志愿者进行了集中培训,让他们在较短时间里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职责,迅速进入角色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提供志愿服务过程中,志愿者们都能够充分的发挥自己的技能,分别参与了人民调解11次、法律服务12次、社区矫正走访23次、法制宣传12次、帮教谈话9次、整理材料205次等。

  1月30日上午,县司法局组织大学生“彩虹桥行动”志愿者在德华街开展法律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由宁明县律师代表、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彩虹桥志愿者组成本次活动的宣传人员,共同宣传法律知识。

  活动现场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平台、悬挂宣传横幅,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带领“彩虹桥”青年志愿者们向群众发放《法律援助》、《农村纠纷篇》等宣传资料,及印有普法标语的环保袋。大学生志愿者与群众零接触,细心地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普及法律援助等相关政策法规,正确引导广大群众学法尊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护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平安宁明。

  活动当天,共发放法律读本800余本,法律援助宣传围裙120余条,法律宣传环保袋180余个,提升了群众学习宪法等法律的积极性,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此次法宣传活动,为群众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法制学习环境,进一步弘扬了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提升“彩虹桥”志愿者们的自身的社会实践能力,实现“个人成长、教育成功、社会成效”的活动目标三合一。

  在志愿服务活动接近尾声的时期,参与活动的青年志愿者们也收获颇丰,他们在活动的过程中充分感受到,志愿者工作不仅是简单的劳动力付出或者是简单的施与,而是一种利人利己、服务社会、体现个人社会价值的服务,是弘扬新风尚的一个重要举措,纷纷表示要坚持不断地进行志愿服务活动,为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和一个和谐的氛围争做贡献。

  宁明县司法局今后将继续加强业务指导,做好这次假期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青年志愿者活动取得更好的实效。通过组织青年志愿者以社会实践的方式,深入基层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社会治理和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活动,为促进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奉献智慧和力量。(陆晓岚 何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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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拔萝卜的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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