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0日 来源:宁明县委宣传部 作者:周贻刚 韦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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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干部市民双向承诺参与县城环境综合整治2.jpg

  11月19日,宁明县委宣传部“文明劝导员”在县城德华街卫生责任区内一家电器经营店与业主签订“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承诺书”。

  当天,该县县直各机关单位组织干部深入各自卫生责任区内的居民区、经营摊店等,与居民、经营业主签订“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承诺书”,双方共同承诺做好责任区的门前三包、环境整治、绿化美化、文明经营等,携手整治县城环境卫生,提升县城城市品位。 (周贻刚 韦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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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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