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7月04日 来源:忻城县工商质监局 作者:罗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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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忻城县工商质监局在近期开展了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抽检了烧结普通砖、有机肥、胶合板、水泥、液化气等12个样品,其中检验结果合格11个,不合格1个,合格率92%。

  通过对产品进行抽样送检,加强对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以科学的方法、客观的数据和公正的判定来监督产品质量。在抽检的过程中,遵照监督与服务的原则,充分发挥工商质监部门的职能优势和技术优势,指导、帮助企业提高标准、计量、质量等控制方面的管理水平,要求企业严格遵守产品质量的有关法规法规,促进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罗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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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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