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7月28日 来源:广西县域经济网 作者:肖运博 罗春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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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凌云讯(通讯员/肖运博 罗春雪报道) 凌云至凤山二级公路八标段因施工与凌云县泗城镇后龙村弄孟屯发生矛盾纠纷。7月25日上午,经凌云县公安局组织双方面对面进行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一起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前段时间,凌凤二级路八标段施工过程中,破坏了凌云县泗城镇后龙村弄孟屯原有的屯级公路,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村民即自行向政府要求进行路面扩宽及排险,但凌凤二级路业主以弄孟屯屯级公路的施工会影响到八标段的安全及工程进度为由,阻止群众自行施工,双方因此产生矛盾纠纷,双方虽经协商但一直未能解决好矛盾纠纷。

  凌云县公安局了解到该情况后,随即组织治安大队、泗城派出所民警前往矛盾纠纷现场召集双方代表进行协商调解。民警从施工安全、工程进度、双方利益得失等方面与双方代表进行讲道理、摆事实分析,充分尊重双方的利益得失,最后八标段业主与后龙村弄孟屯村民达成了和解协议,双方最终握手言和,一起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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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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