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16日 来源:广西县域经济网 作者:周贻刚 韦世辉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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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明违纪党员屯级党支部会现场上缴违纪款5401元_副本.jpg

  峙浪乡党委纪委书记许凤川(左二)正在清点长桥村新圩屯原经联社主任黄业强(左三)上缴的5401元违纪款。

  “这次会议开得好,开得及时,不但挽救了犯错误的同志,对广大党员也很有现实教育意义。”日前,宁明县峙浪乡长桥村新圩屯74岁的老党员邓月明刚参加完当天屯级党支部会议后对笔者说出了这番肺腑之言。

  宁明县峙浪乡纪委今年在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活动中,对长桥村新圩屯原经联社主任黄业强挪用村民征地赔偿款的违纪行为进行及时立案调查。经查,黄业强挪用集体资金15401元的违纪问题属实。该乡党委纪委通过做其工作,使黄业强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向县纪委上缴了10000元违纪款,但还有5401元没有上缴。纪委办案人员加大对其进行政策宣传和劝导力度,让其主动退还违纪款,争取从轻处分。3月8日,峙浪乡长桥村新圩屯党支部组织召开屯党支部会议,乡党委纪委书记许凤川到会并宣布峙浪乡党委给予黄业强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决定。会上,黄业强当场把挪用资金未还的5401元违纪款上缴给办案人员,给与会的党员上了一节生动形象的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课。

  2015年9月份以来,宁明县纪委加大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力度,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问题线索108件,立案71件,给予党纪处分51人,挽回损失金额达186万元,已向群众清退违纪款4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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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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